法学家(不收版面费审稿费)

法学家(不收版面费审稿费) 知网万方目次维普目次

  • C刊
  • 北核
  • 科核
  • AMI核心
  • 武A
  • 国社科-合格
基本信息
  • 主管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主办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

  • 国际刊号:

    1005-0221

  • 国内刊号:

    11-3212/D

  • 学科分类:

    法律外交

  • 字数:

    28000-38000

  • 有无基金:

    /正高/无基金 3.1%,/正高/有基金 3.1%

  • 周期:

    CN中文-双月刊

  • 特殊属性:

    第一批认定学术期刊

联系信息
  • 电话:

    010-82509250(202404期)

  • 邮箱:

    faxuejiaruc@vip.163.com(202404期)

  • 复合因子:

    9.121

  • 综合因子:

    4.561

  • 收录:

    知网,万方目次,维普目次

  • 级别:

    C刊,北核,科核,AMI核心,武A,国社科-合格

期刊简介

《法学家》期刊已被查看:

更新频次

高频栏目:

专论-100%-期平均发文量3篇
视点-100%-期平均发文量4篇
评注-100%-期平均发文量1篇
争鸣-83.3%-期平均发文量2篇

中频栏目:

专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33.3%-期平均发文量2篇

低频栏目:

主题研讨一: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16.7%-期平均发文量1篇
主题研讨二: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16.7%-期平均发文量2篇
主题研讨三:《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研究-16.7%-期平均发文量2篇
2023年06期其他-16.7%-期平均发文量1篇
主题研讨: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二)-16.7%-期平均发文量2篇
2023年05期其他-16.7%-期平均发文量1篇
主题研讨: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16.7%-期平均发文量2篇

单位占比

985高校-29.2%
211高校-24.6%
C9高校-23.1%
普本-13.8%
研究院所-4.6%
其他-1.5%
其他大学-1.5%
法院-1.5%

一作占比

/正高/无基金-3.1%
/正高/有基金-3.1%
博士/无基金-1.5%
博士/有基金-7.7%
博士/副高/无基金-6.2%
博士/副高/有基金-20.0%
博士/正高/无基金-10.8%
博士/正高/有基金-21.5%
博士/中级/无基金-4.6%
博士/中级/有基金-15.4%
在读博士/无基金-3.1%
在读博士/有基金-3.1%

投稿指南

1、投稿方式:在线投稿。

2、刊内网址:http://www.faxuejia.org.cn/

(202404期刊内公布但已停用)

官网网址(微信公号信息):

https://faxuejia.ruc.edu.cn/

3、刊内电话:010-82509250

4、刊内邮箱:faxuejiaruc@vip.163.com

5、出刊日期:双月刊,逢单月出版。

6、不收版面费审稿费。

2024年8月9日星期五

《法学家》投稿指南

【官网信息】

1. 征稿范围

本刊秉承“尚理明德,情系社稷,笃信法意,挥洒正义”的宗旨,以严谨、求实、开放、公正的姿态,首推具有原创思想、关注现实的精品之作,高度重视有关重大主题、具有重大价值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研究,鼓励厚积薄发的研究,力求反映我国法学研究的学科前沿问题,推动法学繁荣发展。

本刊坚持学术上的形式规范与实质规范的统一,重视问题意识强、文献综述扎实、观点论证充分、资料引证得当、语言表达精准的论文;要求来稿遵守本刊注释体例,文中的标点符号、数字、文字等使用请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2. 投稿要求和注意事项

(1)投稿请登录本刊网站https://faxuejia.ruc.edu.cn。文题、摘要(限300字以内)、关键词(限5个以内)均需中英文对照,并提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学位、地址、电话、电子邮件。论文如果获得有关研究基金或课题资助,需提供基金名称及编号(亦需中英文对照)。

(2)稿件具体格式、体例请参考近期出版的本刊杂志。

3. 投稿约定

(1)原稿必须是在中外文正式刊物上未发表的论文。本刊反对一稿多投、重复内容多次投稿、不同文种重复投稿。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稿件将按退稿处理。作者本人的稿件今后将不被录用。

(2)本刊用稿实行匿名评审制度,稿件采用后编辑部会及时与作者联系。作者寄出稿件后三个月未获用稿通知可自行处理。稿件处理情况及用稿规范可登陆本刊网站https://faxuejia.ruc.edu.cn查询。

(3)文责自负,编辑部有权对稿件做技术性、文字性修改 , 在征得作者同意后可以进行实质内容的修改。

(4)论文发表后,版权即属于编辑部所有(包括上网的版权)。

(5)稿件一经刊用,即向作者酌致稿费,本刊不收审稿费及版面费,也不接受以发稿为目的的任何其他赞助。

4. 注释及参考文献体例

来稿注释及参考文献请遵循以下体例:

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主要参考文献列于正文之后。

二、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引用非原始资料时,请注明“转引自”。

三、引用同一文献在首次后样式为“同注ⓧ”,非直接引用为“参见注ⓧ”,并根据需要标注页码。

四、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直接标出作者姓名。

五、请规范数字用法,凡用阿拉伯数字并无不妥的就不用汉字表示数字;非直接引用法条的序号请用阿拉伯数字(包括正文)。

六、注释及参考文献范例:

1.著作、教材类: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60页。

②韩大元:《亚洲立宪主义研究》(第二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7-278页。

③胡鸿烈、钟期荣:《香港的婚姻与继承法》,香港南天书业公司1957年版,第115页。

④佟柔主编:《中国民法》,法律出版社1990年版,第67页。

2.论文类:① 张文显:“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法学》2014 年第4期,第25页。

②王利明:“隐私权的新发展”,《人大法律评论》(2009年卷),法律出版社2009 年版,第14页。

③[美]斯图尔特·麦考利:“新老法律现实主义:‘今非昔比’”,范愉译,《政法论坛》2006年第4期,第67页。

3.文集类:①王轶:“诉讼时效制度三论”,载崔建远主编:《民法九人行》(第7卷),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第98页。

4.译著类:① [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54页。

5.报纸类:① 史际春:“以法治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载《人民日报》2016 年11月2 日。

6.古籍类:① (清)方大湜:《平平言》,清光绪十八年(1892)资州官廨刊本,卷三。

7.辞书类:①《元照英美法词典》,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9页。

8.网络资料类:① 郑成思:“‘入世’、知识产权保护与民商法的现代化”,载中国法学网http://www.iolaw.org.cn/showNews.asp?id=243,2007年4月29日访问。

9.英文类:① L. Fuller, The Morality of Law, revised edition,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9, p.143.

See Tom Ginsburg, “East Asian Constitutionalism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in Albert H.Y. Chen, ed., Constitutionalism in Asia in the

Early Twenty-first Centur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4, p.39.

③Richard

A. Posner, “The Decline of Law as an Autonomous Discipline: 1962-1987”,

Harvard Law Review, Vol.100, No.4 (1987), pp.761-780.(期刊名称不要缩写)

10.英文以外的外文文种:西文体例比照英文,日文体例比照中文。

七、凡拟刊用的文章,作者接到编辑部通知后,须提交引注出处之复印或扫描件,以资核实,以示严谨。

5. 稿件流程

(1)投稿:网络远程投稿,请登录本刊网站;投稿成功后email回执。

(2)审稿:匿名评审。

欲对投稿事宜进一步了解者, 可向编辑部询问。

发布日期: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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