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与调解(原:新能源经贸观察)(不收版面费审稿费)

商事仲裁与调解(原:新能源经贸观察)(不收版面费审稿费) 知网维普目次

  • AMI入库
  • 国级普刊
基本信息
  • 主管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主办单位: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中国贸易报社

  • 国际刊号:

    2096-8035

  • 国内刊号:

    10-1667/F

  • 学科分类:

    法律外交

  • 字数:

    26000-42000

  • 有无基金:

    /有基金 2.2%,/初级/有基金 2.2%

  • 周期:

    CN中文-双月刊

  • 特殊属性:

联系信息
  • 电话:

    010-82217975,010-84541822(202206期)

  • 邮箱:

    shangzhong@ccpit.org(202206期)

  • 复合因子:

    0

  • 综合因子:

    0

  • 收录:

    知网,维普目次

  • 级别:

    AMI入库,国级普刊

  • 杂志社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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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简介

《商事仲裁与调解》期刊已被查看:

更新频次

高频栏目:

实践研究-100%-期平均发文量2篇
理论研究-100%-期平均发文量2篇
青年学范-100%-期平均发文量2篇
案例分析-100%-期平均发文量2篇

低频栏目:

热点追踪-16.7%-期平均发文量1篇
修法专题-16.7%-期平均发文量1篇
高端访谈-16.7%-期平均发文量3篇
特稿-16.7%-期平均发文量1篇

单位占比

其他-32.1%
普本-17.0%
211高校-15.1%
985高校-15.1%
双一流-7.5%
C9高校-3.8%
公司企业-3.8%
其他大学-1.9%
法院-1.9%
研究院所-1.9%

一作占比

/有基金-2.2%
/初级/有基金-2.2%
/正高/无基金-4.4%
/正高/有基金-4.4%
硕士/无基金-2.2%
硕一导二/有基金-2.2%
在读博士/无基金-13.3%
在读博士/有基金-15.6%
在读硕士/无基金-22.2%
在读硕士/有基金-22.2%
博士/副高/有基金-2.2%
博士/中级/无基金-2.2%
博士/中级/有基金-2.2%
博一导二/无基金-2.2%

投稿指南

1、投稿方式:邮箱投稿。

2、官网网址(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官网进入):

http://caal.chinalaw.org.cn/portal/list/index/id/34.html

3、出刊日期:双月刊,逢单月10日出版。

4、刊内信息:不收取任何形式的版面费、审稿费。

2023年4月4日星期二

《商事仲裁与调解》征稿启事

【2022年06期信息】

1.来稿篇幅一般在8000-15000字。

2.来稿请注明作者信息,并附200-300字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及英文标题。

3.本刊已被CNKI中国知网、北大法宝数据库收录,作者应保证对其作品具有著作权,并不侵犯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著作权,且系未发表的中文作品。

4.本刊发表稿件不收取任何形式的版面费、审稿费。

5.投稿&联系邮箱:shangzhong@ccpit.org.

《商事仲裁与调解》征稿启事

【2021年04期信息】

《商事仲裁与调解》于2019年10月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复,中国贸促会主管,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中国贸易报社主办,《中国对外贸易》杂志社出版,双月刊,单月10号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内统一刊号:CN10-1667/F;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6-8035 。

宗旨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办刊方向,刊载商事仲裁与调解案例,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服务对外贸易实务,促进国际间贸易交流与合作,提高中国国际贸易话语权和影响力。设置“重要活动”“热点追踪”“理论研究”“名家视野”“实践研究”“案例分析”“青年学术实践”等栏目。

1. 来稿篇幅一般在8000-15000字。

2. 来稿请附200-300字中英文内容摘要,英文标题以及关键词。

3. 请提供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全称、职务与职称、学历、单位所在省市名以及邮政编码、电话、电子邮件等。

4. 如来稿系受基金项目资助成果,请注明项目名称、类别和项目编号。

5. 本刊欢迎独立署名稿件。欢迎优秀青年学者和博士生的独立署名作品。合作作品的刊发量不超过每期总发文数的1/3。

6. 来稿请发至《商事仲裁与调解》邮箱shangzhong@ccpit.org。

7. 来稿一经采用,即从优就高支付稿酬。请在来稿中附注个人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名称具体到支行)和手机号,以便支付稿费。

8. 本刊严格执行学术诚信制度,作者应保证对其作品具有著作权并不侵犯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著作权,且系未发表的中文作品。

9. 本刊将在尊重作者基本观点的前提下对来稿进行文字上的修改和删减。不同意修改的请在来稿时注明。

10. 本刊发表稿件不收取任何形式的版面费、审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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