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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集刊)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集刊)

  • AMI入库
基本信息
  • 主管单位:

  • 主办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 国际刊号:

  • 国内刊号:

  • 学科分类:

    法律外交

  • 字数:

    4000-166000

  • 有无基金:

    /有基金 56.5%,/副高/无基金 6.5%

  • 周期:

    集刊-半年刊

  • 特殊属性:

联系信息
  • 电话:

  • 邮箱:

    gdflwxyj@outlook.comgdflwxyj@163.com(公众号信息)

  • 复合因子:

    0

  • 综合因子:

    0

  • 收录:

  • 级别:

    AMI入库

  • 杂志社官网:
  • 投稿网址:

期刊简介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期刊已被查看:

更新频次

中频栏目:

书评-50.0%-期平均发文量2篇

低频栏目:

2021年00期文章-16.7%-期平均发文量18篇
2020年00期文章-16.7%-期平均发文量25篇
寺田浩明著《中国法制史》书评专辑-16.7%-期平均发文量11篇
2019年00期其他-16.7%-期平均发文量17篇
2018年00期其他-16.7%-期平均发文量23篇
2017年00期其他-16.7%-期平均发文量18篇
2016年00期其他-16.7%-期平均发文量22篇

单位占比

211高校-25.0%
研究院所-16.2%
985高校-14.7%
C9高校-14.7%
其他大学-8.8%
外国高校-8.8%
普本-4.4%
其他-4.4%
博物馆-1.5%
中学-1.5%

一作占比

/有基金-56.5%
/副高/无基金-6.5%
/正高/无基金-19.6%
/正高/有基金-6.5%
/中级/无基金-4.3%
博士/无基金-2.2%
硕士/中级/有基金-2.2%
在读博士/无基金-2.2%

投稿指南

1、该刊为集刊无CN刊号。

2、投稿方式:邮箱投稿或邮寄纸质稿。

3、官网网址(从主办单位官网进入):

http://flgj.cupl.edu.cn/yjskw1/gjzj.htm

4、出刊日期:半年刊,一年出版两辑。

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投稿方式说明

【主办单位微信公众号信息】

古籍所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2023-06-01

承蒙学界同仁的提携与关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刊《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业已出版16辑,自2023年起将每年出版两辑,投稿方式如下:

来稿请以纸版或电子版方式,分别寄至:

(100088) 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编辑部

电子邮箱:

gdflwxyj@outlook.com

gdflwxyj@163.com

谨此奉闻,诚盼赐稿。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编辑部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稿约

【2021年刊内信息】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刊,于1999年创刊,欢迎海内外同仁不吝赐稿。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以中国古代法律文献为主要研究对象,刊发原创性的学术论文、书评和研究综述。本刊以中文简体出版,来稿以2万字以下为宜,同时请附3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关键词与英文标题;如是外文稿件, 请作者授予本刊中文版的首发权利。已经公开发表(包括网络发表)过的中文稿件,请勿投稿。本刊采取同行专家匿名评审制度,将在收到稿件后两个月内回复作者有关采用与否的信息。

有关投稿中的版权问题,请作者自行妥善解决。

本刊投稿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来稿一经刊发,本刊将向作者寄赠该辑图书1册。

来稿请附作者简历、详细通信地址、邮编、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以纸版或电子版形式,分别寄至:(100088)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电子邮箱:gdflwxyj@outlook.com;gdflwxyj@163.com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编辑部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撰稿凡例

【2021年刊内信息】

一、论文缮打格式

字体:中文请使用宋体简体字,英文请使用Times New Roman。字号:正文五号字,注解小五号字。

二、标题层级

请依次使用一、(一)1. (1)A. a.

三、标点

请使用新式标点,除破折号、省略号各占两格外,其他标点均占一格。书刊及论文名均请使用《》。

四、数字表示

公元纪年使用阿拉伯数字,中国年号、古籍卷数使用中文数字(年号例如建武二十五年、贞观八年、乾隆三十五年,卷数例如卷一○、卷二三、卷一五四)。第一次涉及年号者,请用()配加公元纪年。

五、注释体例

请采取当页脚注、每页连续编码的方式。

注释号码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作①、②、③……每页重新编号。

再次征引,不需出现来源书刊或论文的全部信息,采用“作者,书名/论文名,页码”的形式。

引用古籍,应依次标明作者、书名、版本、卷数,如(清)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卷一五,清道光十四年嘉定黄氏刻本。

引用专著(包括译者)或新印古籍或古籍之点校整理本,应依次标明作者(包括译者)/整理者、书名、章/卷数、出版者、出版年代、版次(初版无需标明)、页码,如瞿同祖:《瞿同祖法学论著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第50页;(清)黄宗羲著,全祖望补修《宋元学案》第1册,陈金生、梁运华点校,中华书局,1986,第150页。

引用论文,应依次标明作者、论文名称、来源期刊/论文集名称、年代、卷次、页码,如徐世虹:《对两件简牍法律文书的补考》,载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编《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第2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第90 页; 张小也:《明清时期区域社会中的民事法秩序———以湖北汉川汈汊黄氏的〈湖案〉为心》,《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第190页。

引用外文文献,依常规体例,如Brian E. McKnight,Law and Order in Sung China,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2,pp. 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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