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法(集刊)(不收版面费审稿费)

法律方法(集刊)(不收版面费审稿费) 知网万方维普目次

  • C集刊(23-24)
基本信息
  • 主管单位:

  • 主办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论学科暨法律方法研究院

  • 国际刊号:

  • 国内刊号:

  • 学科分类:

    法律外交

  • 字数:

    4000-58000

  • 有无基金:

    /国项 2.3%,/正高/ 2.3%

  • 周期:

    集刊-季刊

  • 特殊属性:

联系信息
  • 电话:

  • 邮箱:

    falvfangfa@163.com(202203期)

  • 复合因子:

    0

  • 综合因子:

    0

  • 收录:

    知网,万方,维普目次

  • 级别:

    C集刊(23-24)

  • 杂志社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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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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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占比

/国项-2.3%
/正高/-2.3%
博士/-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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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省项-2.3%
/副高/省项-2.3%
/中级/国项-2.3%
博士/副高/-4.7%
博士/中级/-4.7%
在读硕士/校项-2.3%
在读博士/国项-9.3%
在读博士/省项-7.0%
在读博士/校项-2.3%
博士/中级/国项-4.7%
博士/中级/省项-9.3%
博士/中级/校项-2.3%
博士/副高/国项-2.3%
博士/副高/省项-4.7%
博士/正高/省项-4.7%
在读博士/中级/市项-2.3%

投稿指南

1、该刊为集刊无CN刊号。

2、投稿方式:邮箱投稿。

3、出刊日期:从2019年起,本刊每年拟出版3至4卷。

4、刊内信息不收版面费审稿费,欢迎投稿。

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

《法律方法》稿约

【2022年03期信息】

《法律方法》是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论学科暨法律方法研究院编辑出版,陈金钊、谢晖教授共同主编的定期连续出版物。本刊自2002年创办以来已出版多卷,2007年入选CSSCI来源集刊,并继续入选近年来CSSCI来源集刊。从2019年起,本刊每年拟出版3至4卷。作为我国法律方法论研究的一方重要阵地,本刊诚挚欢迎海内外理论与实务界人士惠赐稿件。

稿件请以法律方法论研究为主题,包括部门法学领域有关法律方法的研究论文,稿件正文应在1万字以上。本刊审稿实行明确的三审制度,对来稿以学术价值与质量为采稿标准,并由编辑委员会集体讨论提出相应的最终用稿意见。本刊将不断推进实施用稿与编辑质量提升计划。

一、栏目设置

本刊近几卷逐渐形成一些相对固定的栏目,如域外法律方法、法律方法理论、司法方法论、部门法方法论等。当然,也会根据当期稿件情况,相应设置一定的主题研讨栏目。

二、版权问题

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本刊已被《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及CNKI系列数据库收录,其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三、来稿要求

1.本刊属于专业研究集刊,只刊登有关法律方法论研究方面的稿件,故请将这方面的作品投稿本刊。

2.稿件须是未曾在任何别的专著、文集、网络上出版、发表或挂出,否则本刊无法采用。

3.来稿如是译文,需要提供外文原文和已获得版权的证明(书面或电子版均可)。

4.来稿请将电子版发到本刊收稿邮箱falvfangfa@163.com即可,不需邮寄纸质稿件。发电子邮件投稿时,请在主题栏注明作者姓名与论文篇名;请用WORD文档投稿,附件WORD文件名也应包括作者姓名和论文篇名。请把作者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注明在文档首页上,以便于联系。

5.本刊一般在每年的6月和12月集中审稿,请在此之前投稿。本刊不收任何形式的版面费,稿件一经采用即通知作者,出版后邮寄样刊。

6.来稿需要有中文摘要(300字左右)、关键词(3 -8个)。欢迎在稿件中注明基金项目。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工作(学习)单位与职称、学历和研究方向等。

7.为方便作者,稿件请采用页下注释,注释符用“1、2、3...”即可,每页重新记序数。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需要加“参见”,引用非原始资料时,需要注明“转引自”。每个注释即便是与前面一样,也要标注完整,不可出现“同前注…”、“同上”。正文中注释符的位置,应统一放在引用语句标点之后。

四、注释引用范例

1.期刊论文

陈金钊:《法治之理的意义诠释》,载《法学》2015年第8期,第20页。

匡爱民、严杨:《论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载《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第65页。

2.文集论文

参见焦宝乾:《也论法律人思维的独特性》,载陈金钊、谢晖主编:《法律方法》(第22卷),申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第119 ~120页。

3.专著

参见王泽鉴:《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65—166页。

4.译著

[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60页。

5.教材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4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第274页。

6.报纸文章

葛洪义:《法律论证的“度”:一个制度问题》,载《人民法院报》2005年7月4日,第5版。

7.学位论文

参见孙光宁:《可接受性:法律方法的一个分析视角》,山东大学2010年博士论文,第182页。

8.网络文章

赵磊:《商事指导性案例的规范意义》,载中国法学网http://www. iolaw. org. cn/showArticle. aspx?  id= 5535,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6月21日。

9.外文文献

See Joseph Raz,  "Legal Principles and The Limits of Law",Yale Law Journal, vol. 81,1972,p.839.

SeeAleksander Peczenik, On Law an.d Reason, Dordrecht/Boston/London: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1989,p.114 - 116.

Tom Ginsburg, "East Asian Constitutionalism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in Albert H.Y.  Chen,ed*,Constitutionalism in Asiai,lthe Early Twenty - First Centur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4,p.39.

引用英文以外的外文文献请依照其习惯。

《法律方法》编辑部

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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