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畜牧业

新疆畜牧业 知网万方维普

  • 省级普刊
基本信息
  • 主管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

  • 主办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畜牧科技资料编译室

  • 国际刊号:

    1003-4889

  • 国内刊号:

    65-1021/S

  • 学科分类:

    畜牧兽医

  • 字数:

    6000-16000

  • 有无基金:

    /有基金 2.2%,/副高/无基金 2.2%

  • 周期:

    CN中文-双月刊

  • 特殊属性:

    第二批认定学术期刊

联系信息
  • 电话:

    0991-8560722(202206期)

  • 邮箱:

    784758859@qq.com(202206期)

  • 复合因子:

    0

  • 综合因子:

    0

  • 收录:

    知网,万方,维普

  • 级别:

    省级普刊

  • 杂志社官网:
  • 投稿网址:

期刊简介

《新疆畜牧业》期刊已被查看:

更新频次

高频栏目:

政策法规-100%-期平均发文量1篇
综述与专论-83.3%-期平均发文量1篇
试验研究-100%-期平均发文量2篇
经验交流-100%-期平均发文量2篇
疫病防治-83.3%-期平均发文量1篇
草原保护与建设-83.3%-期平均发文量1篇
市场信息-100%-期平均发文量2篇

中频栏目:

饲养管理-33.3%-期平均发文量1篇
调查研究-66.7%-期平均发文量1篇
产业技术体系-33.3%-期平均发文量1篇

低频栏目:

2023年03期其他-16.7%-期平均发文量1篇

单位占比

其他-62.7%
研究院所-18.6%
普本-10.2%
高职高专-3.4%
公司企业-3.4%
协会-1.7%

一作占比

/有基金-2.2%
/副高/无基金-2.2%
/副高/有基金-4.4%
本科/无基金-2.2%
本科/有基金-4.4%
本科/初级/无基金-2.2%
本科/副高/无基金-11.1%
本科/副高/有基金-2.2%
本科/正高/无基金-4.4%
本科/正高/有基金-2.2%
本科/中级/无基金-8.9%
博士/副高/无基金-2.2%
博士/副高/有基金-2.2%
博士/正高/有基金-2.2%
硕士/初级/无基金-2.2%
硕士/副高/无基金-2.2%
硕士/正高/无基金-4.4%
硕士/正高/有基金-4.4%
硕士/中级/无基金-8.9%
硕士/中级/有基金-2.2%
硕一导二/无基金-2.2%
硕一导二/有基金-4.4%
在读硕士/无基金-2.2%
在读硕士/有基金-2.2%
专科/副高/无基金-2.2%
专科/中级/无基金-8.9%

投稿指南

1、投稿方式:邮箱投稿。

2、主管单位官网:http://xmsyj.xinjiang.gov.cn/

3、出刊日期:双月刊,逢双月10日出版。

       2023年6月2日星期五

《新疆畜牧业》期刊投稿须知

【2021年06期信息】

《新疆畜牧业》(汉、维、哈、蒙)杂志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主管、局畜牧科技资料编译室主办的综合性科技期刊。《新疆畜牧业》杂志已有 36 年的办刊历史,面向全国发行,在行业内影响力巨大。36 年来刊物的发展与自治区畜牧业生产与科技发展紧密结合,跟进学术前沿,追踪科技创新成果,为促进学术与科技信息交流,推进科技进步,加速畜牧业科研、教育和生产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新疆畜牧业》的内容覆盖面广、信息量大,具有一定的政策性、学术性、实用性和科普性,本刊读者遍布国内的高等院校、国家级公共图书馆、党政机关、企业、科研院所、乡镇村级畜牧基层单位等。

本刊宗旨: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党的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总结交流畜牧业经济改革、畜牧、草原、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新经验、新成果、推广新技术,指导畜牧业生产,加速畜牧业发展的步伐。

主要栏目:综述与专论、试验研究、经验交流、饲养管理、疫病防治、特种养殖、草原保护与建设、遗传育种、品种资源等。

稿酬发放:为提高《新疆畜牧业》期刊稿件质量,以及调动广大畜牧行业从业者投稿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行政规定制定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在《新疆畜牧业》上发表文章的作者给予支付一定的稿酬。

稿件要求:

1. 署名人数和顺序由作者自行确定。在论文首页作者后要标明工作单位,省,城市名及邮政编码。还请标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简介,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职称、学位、研究方向(或主要从事的工作)、电话(含手机)、电子信箱等。如有基金项目,也请标出基金项目名称和课题编号。

2. 文章应附中文摘要、关键词和文后参考文献。中文摘要字数一般在250~300字,关键词一般为3~8个,文后参考文献需在文中逐一标明,参考文献著录时应遵循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3. 论文中的外文、符号等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外文字及缩写在正文中第一次出现的应有中文对照。上、下角标的字母、数码和符号等位置高低要分明。

4. 图、表要做到与论文内容紧密联系,互为补充。图片应图象清晰、层次分明。计量单位以国家正式公布的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不得使用已废弃计量单位。如面积单位用 m2(平方米)、hm2(公顷)、km2(平方公里)表示等。

5. 依照《著作权法》和有关国家学术论文标准规定,本刊可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如作者不同意对文稿修改,请在投稿时说明。不愿被各类数据库及光盘收录者,请在来稿时声明。文责自负,涉及国家机密法规的内容请作者妥善处理。请勿一稿多投,来稿一经刊用后即致稿酬,并赠送当期期刊。

6. 投稿请通过本刊电子信箱投递,来稿先由编辑部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及时反馈作者。

7. 本刊一般在收稿后 3 个月内向作者说明处理意见,作者也可直接向本刊查询。对不采用的稿件一般不退,请自留底稿。

联系方式:

编辑部电话:0991-8560722

邮 箱:784758859@qq.com(汉文)

xjxmy58-111@163.com(维文)

3530308099@qq.com(哈文)

xjxmym@163.com(蒙文)

《新疆畜牧业》自出刊以来,一直得到广大读者的爱护和支持,我们在此向你们表示衷心感谢!热烈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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