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集刊-年刊 > 知网 > 维普目次 > 法律外交 >
西南法律评论(原:法论(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集刊)(不收版面费审稿费)

西南法律评论(原:法论(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集刊)(不收版面费审稿费) 知网维普目次

基本信息
  • 主管单位:

  • 主办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 国际刊号:

  • 国内刊号:

  • 学科分类:

    法律外交

  • 字数:

    4000-46000

  • 有无基金:

    /有基金 86.4%,硕士/无基金 9.1%

  • 周期:

    集刊-年刊

  • 特殊属性:

联系信息
  • 电话:

  • 邮箱:

    fa_lun@126.com(2022年刊)

  • 复合因子:

    0

  • 综合因子:

    0

  • 收录:

    知网,维普目次

  • 级别:

  • 杂志社官网:
  • 投稿网址:

期刊简介

《西南法律评论》期刊已被查看:

更新频次

中频栏目:

民商法专论-66.7%-期平均发文量3篇
刑事法前沿-66.7%-期平均发文量4篇
国际法研究-50.0%-期平均发文量1篇
经济法论衡-50.0%-期平均发文量1篇
法理学新探-33.3%-期平均发文量3篇
名家约稿-33.3%-期平均发文量1篇
理论探究-33.3%-期平均发文量5篇
实务探微-33.3%-期平均发文量3篇

低频栏目:

理论聚焦-16.7%-期平均发文量2篇
2022年00期其他-16.7%-期平均发文量2篇
2021年00期其他-16.7%-期平均发文量1篇
民诉理论研究-16.7%-期平均发文量2篇
2020年00期其他-16.7%-期平均发文量1篇
学科动态-16.7%-期平均发文量12篇
聚焦司法体制改革-16.7%-期平均发文量3篇
编后记-16.7%-期平均发文量1篇
征稿启事-16.7%-期平均发文量1篇
2018年00期其他-16.7%-期平均发文量1篇
2017年00期其他-16.7%-期平均发文量3篇
学科评价-16.7%-期平均发文量7篇
2016年00期其他-16.7%-期平均发文量1篇

单位占比

普本-62.5%
985高校-13.8%
211高校-10.0%
法院-3.8%
其他-2.5%
党校电教-2.5%
C9高校-1.3%
外国高校-1.3%
公司企业-1.3%
检察院-1.3%

一作占比

/有基金-86.4%
硕士/无基金-9.1%
在读硕士/有基金-4.5%

投稿指南

1、该刊为集刊无CN刊号。

2、投稿方式:邮箱投稿。

3、刊内信息:不收取任何版面费。

4、出刊日期:年刊,一年出版一辑。

5、刊内微信公号:西南法律评论

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

《西南法律评论》征稿启事

【2022年年刊信息】

《西南法律评论》创办于1985年,前身为《法论(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是由西南政法大学主办,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办的法学学术连续出版物。一年两卷,由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自第30卷起,启用“西南法律评论”刊名。

一、栏目设置与选題参考

《西南法律评论》聚焦于法治发展中的经典理论命题和重大实践问题,提倡“小题大作”、见微知著、资料翔实、问题意识明确的精细化研究,亦欢迎视野开阔、论证圆融的宏大叙事。文章体裁不限,以学术论文、案例评析为主。设有“法理学新探” “民商法专论”“诉讼法研究”“刑事法前沿” “经济法论衡”“国际法研究”等专题。

二、征稿对象

高校、科研院所师生和实务界人士。

三、投稿方式

1.请将电子文档投至fa_lun@126.com,邮件主题为“文章题目+姓名+手机号”;

2.请务必在邮件中及文稿后注明稿件联系人的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话、邮编等详细联系方式;审稿期间请保持通信畅通,方便进行稿件修订。

四、征稿说明

1.来稿文责自负,作者应确保其作品不侵犯他人或组织的著作权,《西南法律评论》所载文章观点均属作者本人,不代表编委会或主办单位的意见。

2.禁止“一稿多投”。来稿无论采用与否,编委会将于收稿之日起30天内回复审稿意见。来稿请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3.文章字数9000字以上【微信公号2023年1月18日征稿信息为8000~13000字】,重复率不超过15%。

4.所有来稿请附英文标题;论文类稿件需另附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翻译作品需附原文及原文作者或出版方的书面授权许可(包括E-mail)。

5.投稿格式规范详见《西南法律评论》公众号。

6.为确保文稿质量和用稿公正,《西南法律评论》实行双向匿名评审制度,由博士编辑初审,学科老师复审,主编进行终审。

7.《西南法律评论》以文稿质量为唯一录用标准,不问作者职称职务、学历、专业、工作单位等,谢绝一切形式的关系稿。

8.《西南法律评论》已被“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及CNKI系列数据库收录。作者如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声明,编委会将适当处理。往期作者如有异议,请联系知网或者编委会,否则默认为同意。

9.《西南法律评论》不收版面费;来稿一经刊发,即敬奉样刊。

《西南法律评论》编委会

上一篇:创意城市学刊(集刊)(原:杭州学刊)(不收版面费审稿费)下一篇:MedComm(国际刊号)

常见问题